浙江能监办日前发布浙江能源监管办关于2023年售电公司持续满足准入条件自查情况通报的通知,其中提到,要求2022年底前在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注册的190家售电公司开展自查。
通报显示,部分售电公司未报送自查材料,部分售电公司未报送年度审计报告,部分售电公司未持续满足准入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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